□江門日報記者 黎禹君 通訊員 江仁材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高管、骨干人才激勵機制,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推動人才鏈、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推動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協同發展,為我市重點企業和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加快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我市日前印發《江門市企業高管、骨干人才獎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秾嵤┺k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按年度一次性予以補貼
根據《實施辦法》,企業高管、骨干人才獎勵按照激勵貢獻、自愿申報、嚴格審核的原則進行,每年開展一次,按年度一次性予以補貼,于次年的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受理、發放。已申領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的,不得重復申報。
在獎勵標準方面,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含)至5億元、5億元(含)至20億元、20億元(含)至50億元、50億元(含)以上的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分別給予高管、骨干人才當年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200%、300%、500%一次性獎勵。同一法人企業年度同時新投資引進多個重大項目的,按照重大項目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計算獎勵標準,但重大項目在不同縣(市、區)的除外。
對江門年度財政貢獻額度1500萬元(含)至3000萬元、3000萬元(含)以上的重點企業,分別給予高管、骨干人才當年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100%一次性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實施辦法》將上述企業對江門當年年度財政貢獻額度比歷史最高貢獻額度每增長1500萬元作為一個檔次,對其高管、骨干人才按每個檔次上浮當年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作為一次性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申報需符合相關條件
在申報條件方面,企業高管、骨干人才所在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工商注冊地在江門,在江門市依法納稅。符合江府(2021)7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其中江門市對產業發展方向解釋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1億元(含)且統計關系在江門;對江門年度財政貢獻額度超過1500萬元(含)。
企業高管、骨干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江門任職單位發放的年度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超過30萬元(含)或年度月平均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超過2.5萬元(含)。在江門市依法納稅。其中,“高管”是指在江門企業擔任以下職務的人員: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監事長、總會計師(包括擔任財務總監等職務的企業財務負責人)、總工程師(包括擔任研發總監、技術總監等職務的企業技術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同等級別或以上職務;“骨干人才”是指在江門企業工作并獲得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資格的人員,以及在研發技術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高管”中的同等級別或以上職務和“骨干人才”中的在研發技術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界定。
用人單位和申報人承諾在申請獎勵前3年內,沒有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記錄,沒有虛報、冒領、騙取、挪用財政資金等不誠信行為記錄,沒有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對公民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萬元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等重大違法記錄;申報人對所在單位的以上行為或記錄不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也不擔任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在實施程序方面,各級人社部門將按照《實施辦法》和年度申報指南,受理屬地申報。企業高管、骨干人才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材料,由單位統一負責申報并提交材料。
目前,江門市企業高管、骨干人才獎勵在市人才安居樂業生態園系統申請受理,逐步推進稅務、工信等相關部門數據實現在生態園系統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