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1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將適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部門頻道(http://ttp://www.chestapeel.com/bmpd/jmsggzyjyzx/)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
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下稱中心)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組織機構:領導分工、機構職責等;
2.部門文件:中心制定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普發性非涉密文件;
3.辦事指南:各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條件、程序和申請表格等;
4.工作動態:中心重要會議、活動,自身建設等政務工作動態;
5.部門預決算;
6.其他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中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和本機構網(www.chestapeel.com/bmpd/jmsggzyjyzx/)上公開,必要時通過其他媒體和渠道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中心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訊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堤西路88號三樓
郵編:5290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咨詢電話:0750-3509187 傳真:0750-3509186
電子郵箱:jmggzyjy@jiangmen.gov.cn
網站申請地址:http://ysq.jiangmen.gov.cn/selectpage/linkApplyIndexorgid=93f88bc946e1de510146f00bb827059b
2.提出申請
向我中心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2)?!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網站下載,復印有效。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3.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通過江門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江門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http://ysq.jiangmen.gov.cn/selectpage/linkApplyIndex?orgid=93f88bc946e1de510146f00bb827059b)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4.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中心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5.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中心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詳見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3)。
中心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中心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中心可以不予提供。
6.收費
中心受理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規定,停征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復制費(含案卷材料復制費),郵寄費等。
7.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規定,以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向有關部門舉報。
附件2: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或組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