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辦函〔2021〕15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市農業農村局《江門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反映。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江門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
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若干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保障優質水產品供給,助推漁民持續增收,推動鄉村振興。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從2021年起開展江門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行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推進養殖池塘升級改造,打造美麗漁場,滿足人民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求,實現漁業產業振興、綠色發展、環境優美、漁民富裕。
二、總體要求
根據《江門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按照“生態優先、依法依規、源頭防控、分類施策、屬地負責”的原則,加強禁養區、限養區、養殖區管理,嚴把準入關,有序推進現有池塘養殖循環化、生態化升級改造,推進養殖場尾水處理設施(設備)逐步覆蓋,強化養殖尾水達標排放管理,推進生產生態協調發展,實現水產養殖產業綠色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目標。結合河(港)長制,探索建立塘長制機制,健全管護機制,落實管護主體,強化檢查督導、監測評價,確保養殖池塘改造綠色發展成效持久發揮效用。
三、工作目標
推廣綠色、健康、生態的養殖模式,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動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在全市開展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行動,以規模養殖場、連片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為重點,三年度內推進全市不少于18萬畝養殖池塘進行升級改造綠色發展,建設鶴山古勞水鄉等至少5個美麗漁場,規劃建設7個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檢小站。不斷滿足人民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求,實現漁業產業振興、綠色發展、環境優美、漁民富裕。
四、重點建設內容
(一)全面推進池塘升級改造及尾水治理。
1.池塘升級改造。按照“池塘規整、深度適宜、灌排配套、設施先進、生態優美”的建設要求,對連片池塘進行科學規劃和設計,集中實施標準化改造。開展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護坡以及道路、電力、進排水、投餌和增氧等設施規范化改造建設和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改善生產環境,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不得以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為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
2.養殖尾水治理。根據我市養殖分布情況,科學規劃設計水產養殖尾水治理。以集中連片養殖池塘(100畝以上)為切入點合理規范布局尾水治理點,根據養殖規模、品種、養殖條件狀況等因素,采用合理有效技術開展尾水治理。以綠色養殖為導向,結合稻漁種養、漁菜共生、漁果復合等生態養殖模式,采取進排水改造、沉淀曝氣、生物凈化、以漁凈水、人工濕地等措施,引導和帶動我市全面推進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推進我市池塘養殖尾水集中處理和綜合治理的創新融合發展。
(二)推廣引領性水產養殖技術。
推廣省農業農村部門主推的水產養殖技術,因地制宜、因種制宜,促進企業聯盟帶動,提升設施設備,推廣應用變頻節能新型增氧機、高容量自壓式自動投料機、自動分揀(級)機、超高壓常溫滅菌開殼(蠔殼)設備、智慧水質監測儀等先進設施設備;引導推廣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陸基高位圓池循環水養殖、“零排放”圈養綠色高效循環養殖、漁光一體化分區養殖模式等多種設施化養殖模式。支持提升資源化水處理技術,倡導精準密度集約化養殖和智能化控制技術,大規模轉變傳統生產方式,實現水體循環利用、低碳高效、零排放、達標排放或資源化利用。
(三)試行建設塘頭小站。
一是因地制宜,試行構建以水產品快速檢測、承諾達標合格證自助開具為核心,兼顧科普宣傳、質量溯源、網格化管理為一體的智檢小站服務綜合體,解決生產主體上市前開展主動送檢和開具水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的問題。結合實際,在有一定的水產品產業基礎的區域內逐步推廣建設智檢小站,輻射周邊水產養殖戶,打通塘頭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最初一公里”,為質量興漁助力。二是圍繞滿足對優質新鮮水產品的市場需求,鼓勵引導在塘頭建設小型流動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支持大宗水產養殖產品就地加工,配置暫養凈化、冷藏冷凍、生態環保等設施和原料處理、分級分割、滅菌包裝設備。
(四)推進信息化建設。
1.推進信息化養殖模式。以先進的農業物聯網技術,融入水質傳感監測技術、無線網絡技術等對池塘養殖生產過程中各項水質參數進行監測,實時遠程監控和設備智能控制,掌握科學的養殖生產技術信息,同時對投料機、增氧機等設備進行遠程作業控制,實現智能化、信息化的水產養殖模式。
2.加強養殖水體和尾水水質在線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能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通過在線監測系統實時監測水質狀況,為水質的監測和管理提供數據分析和決策依據。推進智慧水產養殖,引導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與水產養殖生產深度融合,開展數字漁業示范。
(五)發展集約化、規?;B殖經營。
在保障村民利益的基礎上,村集體采用連片規劃、分期實施的方式,對池塘進行集約整治,促進長期化、規?;?、標準化生產經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增強村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讓水產養殖業發展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大力推廣“整片推進、抱團發展、效率提升”產業發展模式,探索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新路徑。鼓勵養殖戶將池塘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流轉,鼓勵龍頭企業采取“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模式,發展100畝以上的規?;洜I,實現土地、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有效配置,提高產業化水平和競爭力。
(六)建設試點、示范,帶動綠色發展。
以重要公共水域周邊區域、水產養殖主產區、連片養殖區域等為重點建設區域,以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生產主體)、水產龍頭企業等為依托,因地制宜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養殖池塘,建設一批以美麗漁場為代表的場容場貌園林化、尾水治理規范化、生產過程智慧化(須建設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檢小站)、產品質量標準化、經營管理現代化和生產服務組織化的示范點,并視情況予以獎補。
(七)探索建設BOT(建設-經營-轉讓)等第三方參與建設模式。
鼓勵各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靈活采用池塘流轉或置換等方式,以鎮(街道、鄉)、村集體組織為治理實施主體,探索BOT(建設-經營-轉讓)等以第三方建設尾水集中處理公共設施的模式開展集中連片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并長期運營維護。如:政府部門與尾水治理項目企業簽訂協議,授權項目企業承擔該項目的投資、建設和維護等,在協議規定的期限或條件內,準予其建設和經營尾水治理設施,并通過向用戶收取運維費用的方式以回收投資,政府部門對尾水治理設施有監督權、調控權,協議期滿或條件滿足后,企業將尾水治理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五、進度安排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的原則,按年度統籌推進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凈化處理工作。
第一年度( 2021年11月-2022年9月):發動試點階段。各縣(市、區)制定本轄區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摸清水產養殖池塘底數,全面調查核實池塘養殖場(戶)基本情況、所在養殖規劃區、養殖方式、養殖進排水情況、尾水處理設施建設使用情況、養殖用地性質、相關行政許可等基礎情況,尾水排口附近有國、省考斷面的須注明。形成池塘養殖場(戶)養殖尾水排放信息清單,建立管理臺賬,完成市級下達的年度任務。各縣(市、區)開展中央專項2021年集中連片內陸養殖池塘與尾水治理項目申報和實施建設,確定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連片示范點。全市完成2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創建1個省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建設2個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檢小站。
第二年度( 2022年10月-2023年9月):全面攻堅階段??偨Y前一年度經驗,完成8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申報建成2個以上美麗漁場;3個省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建設3個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檢小站。
第三年度 ( 2023年10月-2024年12月):總結提升階段。完成8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申報建成3個以上美麗漁場,3個省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建設2個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檢小站。至2024年10月底,全面完成18萬畝的養殖池塘升級改造,2024年底前完成第三年度建設任務驗收,并對三年行動成效進行總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江門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各縣(市、區)要制定本轄區三年行動方案,并在方案中落實具體實施內容,建立職能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動機制,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的三年行動計劃,將養殖池塘升級改造任務列入本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內容。探索建立水產養殖鎮、村“塘長制”,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向基層延伸。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負責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工作,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大力推進養殖證登記發放;財政部門落實本級財政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并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的環境監管;自然資源及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相關設施農業用地進行嚴格監管。水利等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
(二)加強資金保障,強化政策扶持。各縣(市、區)要統籌整合各級涉農資金,多渠道保障資金,積極向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方向內容傾斜。市縣兩級要落實資金配套,同時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企業自籌、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要在用水用電、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信貸等方面對養殖池塘升級改造予以政策支持,引入有實力的養殖企業,引導池塘所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戶適當延長經營權流轉期限,推動適度規?;洜I和長期穩定投入。
(三)廣泛宣傳引導,強化技術支撐。充分利用網絡、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平臺,大力宣傳好做法好經驗,引導社會各方參與到行動中,營造積極推動、主體實施、養殖戶自覺參與、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的智庫作用,積極引進實力漁企、科研院所、校企等參與合作養殖,加大先進水產養殖技術推廣力度,鼓勵各種漁業企業、社會組織廣泛參與,探索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新路徑。
(四)加強運維管理,強化監督執法。健全管護機制,落實管護主體,強化檢查督導、監測評價,確保養殖池塘持久達標、發揮效用,嚴格落實各自制定的運維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變已建成的尾水處理設施(生態溝渠、沉淀池、過濾壩、曝氣池、凈化池等)的功能,要保持設施正常運行效能。對違反相關要求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將本縣(市、區)行動方案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并分別于實施期間的每年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局報送上一季度實施進展情況。
附件:江門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任務表
附件
江門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任務表